深圳雇員與公務員“同工不同酬”
等問題依然存在,
雇員也缺乏正常的工資激勵制度。
深圳“兩會”召開之際,雇員問題成委員們關注焦點,建議——
對目前“同工不同酬”的現狀,
同類無等級之分的現象,
盡快出臺相關制度落實,
形成激勵機制。
目前,深圳雇員與公務員
到底存在
哪些具體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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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不同酬”等問題依然存在深圳“兩會”今日正式開始,深圳市政協六屆五次會議1月15日正式報到。在政協委員們提交的提案中,有多名委員均關注雇員問題,提出相關提案。
? 深圳仍有6400多名雇員
市政協委員吳蘭平提到——
深圳已于2015年提出不再招考雇員,但深圳仍有6400多名雇員,目前大部分雇員仍維系在各自單位,工作的崗位和職責與公務員、職員同樣,但在工作的發展前景、報酬等存在較大差異。
? 雇員身份定位不明確,職業發展通道窄
市政協委員姜華提到——
目前,深圳雇員群體分布在市黨群、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雇員從事了信息技術維護、檔案管理、財務會計、公務機要、后勤保障等工作,甚至在有些部門與公務員同崗工作,對機關職能工作的開展發揮了積極的保障作用。
但是雇員身份定位不明確、職業發展通道窄、與公務員“同工不同酬”等問題依然存在。
? 雇員收入比公務員低,且缺乏激勵制度
市政協委員馬建文也提到——
目前,絕大多數單位(尤其是基層單位)的雇員都是本單位的中堅骨干力量,與本部門公務員、職員從事的工作基本相同,因為工作年限長,經驗豐富,大部分雇員承擔著比公務員(或職員)更為繁重的具體工作任務。
而雇員的工資實行的是“包干制”,普通雇員工資收入相比與從事同等工作的公務員、職員明顯偏低。
另外,雇員的工資除政府統一上調工資外,酬薪體系不作區分,待遇同工作年限、資歷、學歷、職稱等沒有掛鉤,缺乏正常的工資激勵制度。
其實針對雇員的待遇問題
深圳先后五次提高了普通雇員的
工資福利性經費核撥標準
但效果......
五次提高普通雇員經費核撥標準
仍與公務員收入有較大差距
吳蘭平提到,雖然深圳自2004年雇員制度設立以來,先后五次提高普通雇員的工資福利性經費核撥標準,普通雇員收入有了一些增加,
但是,
增長速度顯然跟不上深圳市物價水平
及房價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吳蘭平建議,對目前“同工不同酬”(如薪金、加班費、相關補貼等)的現狀,同類無等級之分的現象,盡快出臺相關制度落實,形成激勵機制。
馬建文建議——
? 雇員管理辦法應盡早修訂,應重點關注雇員待遇、制度、退休三類問題。充分考慮給予雇員發放住房補貼、住房維修金、基層補貼、車補和職業年金,適當改善雇員福利待遇。
? 建議參照深圳市職員體制,建立一套與之類似的晉升體系,或者將雇員合并入職員體系,為雇員營建較好的工作發展空間。
? 進一步研究雇員退休制度,充分讓退休雇員享受社會保障制度。
基于目前的雇員在深圳的生存壓力及發展空間,戴景華認為雇員福利待遇與津貼補貼要根據深圳市的城市發展及物價水平,形成常態化的增長機制,從而提高雇員的工作積極性,讓雇員制度充分發揮其應有的效用。
對此,他表示雇員福利待遇與津貼補貼可從以下四方面進行完善:
? 參照職員標準,從制度方面保障同工同酬。縮減同類崗位人員間工資收入差距,實現公平正義。
? 參照職員標準,發放雇員的住房消費補貼。參照17年11月開始為職員增加的住房消費補貼的標準,也給雇員/聘任制人員增加相同標準的住房消費補貼。
? 建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財政部門,綜合考慮財政收入、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工資的增長以及雇員的實際收入水平,提高深圳政府雇員工資福利性經費核撥標準,給雇員也同步增加“崗位津貼”,確保政府雇員的待遇與全市居民收入保持同步增長。
? 參照職員標準,完善雇員/聘任制人員的退休保障制度。啟動雇員/聘任制人員的企業年金制度,享有與職員相當的退休福利。
希望能盡早解決
雇員與公務員、職員
“同工不同酬”的問題,
讓所有做事的人都能享有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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